关于MBA学员转户口、毕业派遣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17浏览次数:23214

关于MBA学员转户口、毕业派遣问题的通知

 
      接研究生院通知,自2006年9月起,MBA学员可以转户口、档案到学校。限于通过A类考试、脱产上学的同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转户口、档案为自愿,不统一要求。
      此前,学校就业办落实了毕业派遣政策。凡通过A类考试、脱产上学的同学,可以列入计划,参加教育部门的毕业派遣。要求入学时由本人和学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原工作单位要提供离职证明。如果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同学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如果需要《就业推荐信》,MBA中心可以办理。
      以上办理程序、表格领取,请到MBA中心招生、就业办(208房间)。
      咨询电话:3492022
 
MBA中心招生、就业办
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