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
你们好!
现将领取《录取通知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在研究生院进行过资格审查(即已交单位和上级部门盖章的《资格审查表》)的新生即日起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录取通知书,如由他人代领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确需邮寄的请尽快联系,联系电话:0551-3492022,3492103 联系人:罗老师 钱老师,地点:科大南区(徽州大道1129号原美菱大道121号)MBA/MPA中心招生办。
2、未在研究生院进行过《资格审查》的拟录取考生需在3月1日在报到地点(东区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先进行资格审查再领取《录取通知书》和报到。
MBA/MPA中心
200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