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MBA/MPA学生办理车辆校内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1浏览次数:2096

    本学期学生(老生)本人办理校内车辆出入证需提供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并注明车辆颜色、车牌号码、车辆型号、驾驶人学号及电话联系方式,工本费10元(无其他费用),请于9月10日前交至校友服务部孙老师处统一办理。过期未办同学则需本人带材料到MBA中心处领取表格、盖章后到东区学生服务中心保卫处410室另行办理。
    新生本人办理校内车辆出入证的,请将上述材料于9月4日入学教育时交至本班班主任处,过期未交材料的同学与老生办理方法一样。

PS: 如果是单位派给车辆需提供单位盖章证明。如果是夫妻共有车辆,行驶证非本人,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学生及校友校友服务部
电话:349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