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级已住宿同学请注意:
1、7月前已续缴1000元全年住宿费用的同学,请将你的缴费单复印交给你所在宿舍楼的管理员。
2、7月前仅续缴500元半年住宿费用的同学,请于9月17日前到东区学生服务中心一楼财务补缴明年上半年住宿费用,并将两张缴费单据复印交给你所在宿舍楼的管理员(明年上半年不需住宿的同学,可不再补缴费用)。
3、7月前尚未续缴住宿费用的09级已住宿同学,请尽快于9月17日前到东区学生服务中心一楼财务续缴你的一年住宿费用,并将你的缴费单复印交给你所在宿舍楼的管理员。
4、9月17日还未续缴住宿费用者,管理员将依照规定予以清宿处理,有任何疑问请电话咨询,谢谢。
校友及学生服务部 孙老师
电话:349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