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验已获条件录取资格考生录取材料的通知
已获条件录取资格考生:
2013年入学联考初试成绩已达到国家A类地区线(总分≧155、综合≧82、英语≧41)并获得MBA/MPA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含12年资格),请于2013年4月4日前,由本人携录取材料到中科大南区MBA/MPA中心递交并核验录取材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核验时间:4月4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核验地点:中科大南区MBA/MPA中心招生办(二楼208室)
- 核验范围:达线并获得条件录取资格的MBA/MPA考生(含12年资格)。
- 所需材料(录取材料):
(1)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即为原件);
(3)2013年全国MBA/MPA入学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温馨提示:
(1)必须本人携上述材料前来递交和审验。
(2)为避免指标浪费,务请相关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来交验录取资料。
(3)录取材料审验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 联系电话:0551-63492022,63492103
- 联系人:罗老师、唐老师
管理学院MBA/MPA中心
201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