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评审结果
符合条件的论文直接送到教育部评阅系统中评审,只有当评审结果出来后,才能接收到评审状态。
论文评审共有四种结果:我校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分为“同意答辩”、“同意答辩稍作修改”、“修改后重新评审”、“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以下分别简称A、B、C、D四档)。对学位论文出现不同评审结论时的处理办法作如下说明:
1.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全部为“B”及以上评价时,评审通过。
2.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出现一个及以上“C”评价而且没有“D”时,从最后一个“C”评价作出之日起计,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5天,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进行复审。从最后一个“C”评价作出之日起计,若硕士生在1个月内、博士生在2个月内未提交复审,则评审不通过。
院系安排复审时,原则上应选择原专家作为复审专家,复审专家人数等同于结论“C”的数量。复审结论全部为“B”及以上评价时,则评审通过;复审结论一旦出现“C”或“D”评价,则评审不通过,从最后一个“C”或“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2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
3.学位论文评审结论仅出现一个“D”且其他评价不全为“A”时,则评审不通过,从“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2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
4.学位论文评审结论仅出现一个“D”且其他评价全部为“A”时,若研究生本人和导师认为该“D”评价意见存在偏颇失实,可提出申诉并向所在院系提交详细申诉报告。院系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申诉报告进行审核(受理博士论文申诉的专家组成员必须为博士生导师,受理硕士论文申诉的专家组成员必须为硕士生导师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若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专家认为申诉合理,则申诉通过,由院系增聘一位评审专家对该学位论文进行评审。若增评结论为“A”或“B”时,则评审通过;若增评结论为“C”或“D”时,则评审不通过,从“C”或“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2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
5.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出现两个及以上“D”评价时,评审不通过,从最后一个“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3个月,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
特别说明:凡是评审结果为C的,不论系统是否开放,均可自行上传论文和反馈单;重新上传论文题目不能改变。上传后中心会在一周内安排复审,若通过评审而赶不上本期答辩的自动顺延下一期。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显示“通过”的同学打印4份论文及1份评阅书和1份《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到学位办等待安排答辩。
二、提交答辩材料清单:(进校需带一卡通,并服从国金院防疫政策要求)
提交答辩收材料时间:2023月2日8上午9:00-12:00,(不提交答辩材料的同学,默认放弃本期答辩机会)。
1、打印4份论文(打印论文中严禁出现个人信息、导师信息、声明签字和致谢,打印论文胶装)
2、打印1份评阅书(在评阅系统中打印5页)(打印评审结果为同意答辩和同意答辩稍作修改的评阅书)
3、打印1份《评审修改意见反馈表》(在评阅系统中打印, 院系:管理学院MBA中心,导师签字、写评语)。《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在《评阅书》后面装订在一起(打印评审结果为同意答辩和同意答辩稍作修改的意见反馈表)
4、《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导师签字后,做成PDF文件上传评审系统(仔细阅读评阅系统上传说明)
5、提交答辩论文材料后,在303室电脑将已登记信息补充完整
三、其他
1、重评的同学请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和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合理安排学位申请时间,中心将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及时受理。
2、MBA中心学位办将答辩前一周在MBA中心网站发布答辩名单安排,请同学们注意MBA网站通知内容。
3、材料提交地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4号楼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