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评审结果
符合条件的论文直接送到教育部评阅系统中评审,只有当评审结果出来后,论文进度才能从“已查重,待送审”状态转变到“已送审,评阅中”。
论文评审共有四种结果:我校学位论文评审结论分为“同意答辩”、“同意答辩稍作修改”、“修改后重新评审”、“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对学位论文出现不同评审结果时的评定等级认定作如下说明:
1、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全部为“同意答辩稍作修改”及以上评价时,评审通过。若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出现“同意答辩稍作修改”或者评审专家给出具体修改意见的,从最后一个“同意答辩稍作 修改”评价作出之日或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当天算起5天后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出现一个及以上“修改后重新评审”评价而且没有“不同意答辩”时,从最后一个“修改后重新评审”评价作出之日起计,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5天,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进行复审。从最后一个评审结果出现之日起计,若硕士生在1个月内未提交复审,则评审不通过。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 《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 选择给“修改后重新评审”的原专家作为评审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 院系安排复审时,应选择给“修改后重新评审”的原专家作 为复审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复审专家人数等同于结论“修 改后重新评审”的数量。复审结论全部为“同意答辩稍作修改”及以上评价时,则评审通过。若复审结论出现“同意答辩稍作修 改”或者评审专家给出具体修改意见的,从最后一个“同意答辩 稍作修改”评价作出之日或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当天算起5天后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复审结论一旦出现“修改后重新评审”或“不同意答辩”评价,则评审不通过。从最后一个“修改后重新 评审”或“不同意答辩”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选择上轮复审给“修 改后重新评审”或“不同意答辩”的原专家作为评审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
3、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仅出现一个“不同意答辩”且其他评价不含“修改后重新评审”时,若研究生本人认为该“不同意答辩”评价意见存在偏颇失实,经导师同意后,可提出申诉。申诉前, 学生须根据原专家意见填写修改意见反馈表,针对每一条建议进行回复和修改,对于无法修改的建议,须在回复中解释不采纳修改建议的原因。从“不同意答辩”评价作出之日起计,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5天且不超过1个月。修改后, 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修改意见反馈表、修改后的论文及详细申诉报告。院系组织不少于3人的学科专家组对申诉报告进行审核 (受理硕士论文申诉的专家组成员必须为硕士生导师且具有正式的高级技术职务);若 2/3及以上的专家认为学生已将可采纳建议修改到位,申诉合理,则同意申诉,院系可在原评审平台回避给出“不同意答辩”评价专家、增评2位评审专家对该学位论文进行评审。若增评结论均为“同意答辩”或“同意答辩稍作修 改”时,则评审通过。若增评结论出现“同意答辩稍作修改”或 者评审专家给出具体修改意见的,从最后一个“同意答辩稍作修 改”评价作出之日或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当天算起5天后才能组织 学位论文答辩;若增评结论出现“修改后重新评审”或“不同意 答辩”时,则评审不通过。从最后一个“修改后重新评审”或“不 同意答辩”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 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选择上轮评审(包含初审和增评) 给出“修改后重新评审”或“不同意答辩”的原专家作为评审专 家(除非原专家拒审)。 在省部级学位论文抽检中3年累计出现2篇及以上“存在问 题的学位论文”的学科,连续3年内(含抽检结果公布当年)学位论文评审不适用上述增评处理办法。若在取消申诉期内,省、 部级抽检再次出现“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取消申诉期从最近 一次抽检“存在问题”结果公布当年开始重新起计。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仅出现一个“不同意答辩”且不满足上述 可增评条件时,则评审不通过。从“不同意答辩”评价作出之日 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 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 且应选择给“修改后重新评审”和“不同意答辩”的原专家作为 评审专家(除非原专家拒审)。
4、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出现两个及以上“不同意答辩”评价时, 评审不通过。从最后一个“不同意答辩”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3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 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选择 给“修改后重新评审”和“不同意答辩”的原专家作为评审专家 (除非原专家拒审)。 累计2次学位论文评审“不通过”的(自2023 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或超过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的,学校不再受理其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5.每次上传查重的论文(包括初审和复审)都需要导师确认,否则中心无法办理发评
二、提交答辩材料清单:收答辩材料时间:2024月12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不提交答辩材料的同学,默认放弃本期答辩机会)
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显示“通过”的同学打印4份论文、1份评阅书、1份《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提交到学位办等待安排答辩。
1、打印4份论文(打印论文中严禁出现个人信息、导师信息、声明签字和致谢,打印论文胶装)
2、打印1份评阅书(在评阅系统中黑白打印)(打印评审结果为同意答辩和同意答辩稍作修改的评阅书)
3、打印1份《评审修改意见反馈表》黑白打印(在评阅系统中下载, 院系:管理学院MBA中心,写评语、导师手签字)。《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在《评阅书》后面装订在一起(打印评审结果为同意答辩和同意答辩稍作修改的意见反馈表)
4、《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导师手签字后,做成PDF文件上传评审系统(仔细阅读评阅系统上传说明,如果没有上传会影响后面申请学位)
5、提交答辩论文材料后,在303室电脑将已登记信息补充完整
6、所有签字手签,一律禁用电子签名、复印件、扫描件、代签等等(如果不按要求提交手签材料拒绝接收)
三、其他
1、MBA中心学位办将答辩前一周在MBA中心网站发布答辩名单安排,请同学们注意MBA网站通知内容。
2、材料提交地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4号楼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