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硕士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和申请学位的成绩要求,方可申请学位。硕士申请学位论文送审时,硕士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其中MBA国际学生除完成上述要求外,还需获得国际学院开设的中文课程学分及取得HSK三级以上证书。
撰写学位论文请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模板.doc》,国际学生英文撰写的论文,应同时提供中文论文摘要。
一、具体流程如下(分A、B、C三种情况):
A:提交纸质版预评审论文和申请学位材料—中心预评审会集中评审—预评审通过—上传电子版论文到系统—导师审核通过—提交纸质版申请学位材料—论文送审
B:提交纸质版预评审论文和申请学位材料—中心预评审会集中评审—预评审不通过—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实质性修改—进行预评审答辩——预评审答辩通过—上传电子版论文到系统—导师审核通过—提交纸质版申请学位材料—论文送审
C: 提交纸质版预评审论文和申请学位材料—中心预评审会集中评审—预评审不通过—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实质性修改—进行预评审答辩——预评审答辩不通过—本期学位申请不通过,下期重新提交材料申请学位。
二、提交预评审、申请学位材料清单:
接收材料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9:00-下午16:00),地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5号楼201教室,不接受邮寄。
1、打印版论文1份(胶装),打印版论文中严禁出现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致谢
2、《学位论文预评审表.doc》1份;
3、《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doc》1份;
4、《论文开题报告1.doc》1份(研究生信息平台上传的开题报告与留存MBA中心已审核通过的开题报告务必保持一致。2022年6月-2023年9月之间开题的同学,须提交开题报告和开题报告评审表。2024年1月8日之后开题,无需重新准备开题报告,提交材料时到中心领取即可。若论文的研究方向、内容、对象有变更,需重新开题重新上传,倒计时180天从新上传开题报告开始计算)
5、《学位申请书.doc》2份;
6、《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成绩登记表.doc》2份;(教学办打印成绩单,4号楼301室)
7、《论文相关声明.doc》1份;
8、《学位申请材料清单.docx》1份,
附:《MBA学位申请提交材料(范例).rar》仅供填写参考使用(下载时,说明的红字请删除)
材料中所有导师学生签字手签,禁用电子签名、复印件、扫描件、代签等(如果不按要求提交材料拒绝接收)
三、关于预评审结果
2025年9月11日反馈预评审结果:时间上午9:00-12:00,地点为4号楼301室,学生本人拍照结果,也可班级负责人统一拍照反馈。预评审结果通过的同学上传正式送审论文查重,预评审结果不通过同学根据预评审组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期会对预评审结果不通过同学进行预评审答辩,预评审答辩时间以MBA中心公告为准。预评审答辩不通过或者不参加预评审答辩的同学,本期学位申请不通过,下期重新提交材料申请学位。
四、上传电子版正式论文
(一)本期论文评审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4日下午5:00关闭
(二)上传论文查重:
1、论文预评审通过的同学,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 https://yjs1.ustc.edu.cn/ )—学位申请。
2、填写基本信息—将个人和导师信息填写完整。只有一位导师,将导师信息填入主导师处;部分同学有主导师和辅导师,咨询导师后,将导师信息分别填在系统里主导师、辅导师处(辅导师处请勿填写班主任或其他校外人员),导师填错会被拒评。
3、论文管理—上传正式论文,请务必认真阅读系统里红字注意事项。
注意:上传的论文中严禁出现个人信息、导师信息、致谢等,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论文评审资格;提交至系统中的论文重复率将作为评审的直接依据,若重复率超出30%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重复率超过10%,请同学自行修改后再次上传,重复率只有低于10%才可以发评。
4、上传成功后的论文,请务必打开校验,避免出现上传版本错误。未查重的版本可以随时删除,查重结果出来将不可删除。
5、查重是按照上传先后顺序执行,如果同时上传人数过多,查重速度会慢,请耐心等待。
五、学位论文评审结果评定
符合条件的论文直接送到教育部评阅系统中评审,只有当评审结果出来后,论文进度才能从“已查重,待送审”状态转变到“已送审,评阅中”。
我校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同意答辩稍作修改”“修改后重新评审”“不同意答辩”4种情况(以下分别简称“A”“B”“C”“D”)。学位论文评审结果评定等级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对学位论文出现不同评审结果时的评定等级认定作如下说明:
1.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全部为“B”及以上评价时,评审通过。若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出现“B”或者评审专家给出具体修改意见的,从最后一个“B”评价作出之日或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当天算起5天后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出现一个及以上“C”评价而且没有“D”时,从最后一个“C”评价作出之日起计,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5天,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以下简称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进行复审。院系安排复审时,应选择给“C”的原专家作为复审专家(原专家拒审的情况除外),复审专家人数等同于结论“C”的数量。复审结论全部为“B”及以上评价时,则评审通过。若复审结论出现“B”或者评审专家给出具体修改意见的,从最后一个“B”评价作出之日或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当天算起5天后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复审结论一旦出现“C”或“D”评价,或从第一轮评审最后一个结果返回之日起2个月内未提交复审,则评审不通过。从最后一个“C”或“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选择上轮复审给“C”或“D”的原专家作为评审专家(原专家拒审的情况除外)。
3.学位论文只含一个除“A”或“B”之外的评审结果(即仅有一个“C”或者仅有一个“D”),若研究生本人认为该“C”或者“D”评价意见存在偏颇失实,经导师同意后,可提出申诉。申诉前,学生须根据原专家意见填写修改反馈表,针对每一条建议进行回复和修改,对于无法修改的建议,须在回复中解释不采纳修改建议的原因。从该“C”或者“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5天且不超过1个月。修改后,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修改反馈表、修改后的论文及详细申诉报告。院系组织不少于3人的相关学科或者专业领域专家组对申诉报告进行审核(受理硕士学位论文申诉的专家组成员必须为硕士生导师且具有正式的高级技术职务);若2/3及以上的专家认为学生已将可采纳建议修改到位,申诉合理,则同意申诉,院系可在原评审平台回避给出“C”或者“D”评价专家、增评 2位评审专家对该学位论文进行评审。若增评结论均为“A”或“B”,则评审通过。若增评结论出现“B”或者评审专家给出具体修改意见的,从最后一个“B”评价作出之日或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当天算起5天后才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若增评结论出现“C”或“D”,则评审不通过。从最后一个“C”或“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包含上轮评审(包含初审和增评)给出“C”和“D”的原专家作为评审专家(原专家拒审的情况除外)。
4.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仅出现一个“D”且不满足上述可增评条件、或出现两个及以上“D”时,则评审不通过。评审结果仅出现一个“D”且不满足可增评条件时,从“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评审结果出现两个及以上“D”时,从最后一个“D”评价作出之日起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须不少于3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连同修改反馈表提交系统重新参加评审,且应包含给“C”和“D”的原专家作为评
审专家(原专家拒审的情况除外)。
5.同一位评审专家连续两次评审给出“C”或“D”结论,且论文已按照该专家第一次评审意见逐条修改回复,导师和学生认为该专家的第二次评审意见无视修改成效、存在偏颇不公或缺乏具体修改意见等情况的,可申请在下一次送审中回避该评审专家,同一篇论文仅可申请回避一位原评审专家。导师和学生提出申请,针对回避个别评审专家的原因提供详细书面说明(原专家评审意见中合理可行的部分仍须逐条修改回复),签字后连同该学位论文全部评审意见提交分委员会审核。分委员会以集体决议的形式判定是否同意该申请(须2/3及以上委员参加方为有效,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经分委员会同意其回避原专家并报备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后,该学位论文方可在后续评审环节回避该评审专家,但仍须满足本细则对学位论文修改的要求方可送审。
超过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的,学校不再受理其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6、每次上传查重后的论文(包括初审和复审)都需要导师确认,否则中心无法办理发评。
六、上期未通过者
根据研究生院最新要求,提醒再次提出学位申请同学按照最新的通知要求重新提交预评审材料和申请学位材料